編著者劉昭民
天文氣象彙篇
第一篇看天卜算度生活─台灣原住民的天文氣象知識
第一章原住民曆法知識
原住民從前曆法及時間觀念非常原始,以日出月落來定時間,使用植物的生長和成熟來區別季節。他們知道利用日月出沒以分晝夜;並用其位置的移動,來以區別天明、日出、朝夕、午前、正午、午後、黃昏、夜半等。又因雞鳴可分為頭遍、二遍、三遍,所以原住民也利用雞鳴定時辰。遇陰天時,泰猚族利用啟可夫(Chyakkofu)小鳥的鳴聲來取代雞鳴,曹族人亦以皮火(Beho)這種小鳥的鳴叫聲來定時辰。
原住民的計日是以夜為標準,故稱一日為逼夜。他們雖知計月,自一月至十月均有一定的名稱,但是最後二個月就糢糊不清。
賽夏族稱一年為「Chiraruuma」,雖然知道一年一年的累積,但是多了就數不清。
布農族以「Busorubintokan」星的位置決定年份,即在十二月裡新星出來時,就舉行播種祭,該星亦剛好在「Ranrum」社和「Katogurun」社前方的山上出現,以此時為一年的段落。惟布農族的「Tan」社則將一年分成十三個月:始墾月、始播粟月、播粟月、始除草月、除草月、打耳月、送蟲月、始割粟月、割粟月、命名月、新開墾月、割首祭月、越年月。
曹族以粟的收穫來決定年份,他們稱年為「Tosaha」;亦有以粟的收穫,舉行「Myatogusu」祭時為一年之始,但他們很少累計年數。
阿美族多以植物的發芽、開花、結果及凋落以及月之盈虧決定月次。一年雖分十二個月,但是沒有明確的規定,僅依農作物變遷之順序,與一年中所照例舉行的祭祀和狩獵等之循環,自然地決定一年的始終,並確定十二個月的月序。
根據台大考古人類系教授董作賓的研究,泰雅族的「Mesitobaon」社和「Tepilum」社的時間觀念可分為年、月、日、時等四項。泰雅族其他各社亦然。
第二章原住民對季節的認識
原住民對季節的觀念非常淡薄,泰雅族和曹族只將一年分成夏冬兩季。夏季意思是植物發芽的時後,所以夏季〈夏半年〉是從草木長新葉時開始〈其實應該稱春季才對〉。冬夏季意思是植物落葉的時後,所以冬季〈冬至半年〉是從草木落葉時開始〈其實應該稱秋季才對〉。。。